据该案执行法官介绍,被执行人田某租赁平顶山某实业公司的门面房一年,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据平顶山装修网小编了解到,双方也都约定了各自的义务。那到底怎么回事呢?来和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合同到期后,田某继续使用原租赁合同中的房屋并交纳房租,平顶山某实业公司未提出异议。但自去年 6
月开始,田某一直未交纳房租并继续使用该房屋,实业公司遂将田某诉至卫东区人民法院。法院判令解除双方的合同关系,田某将租赁房屋返还给实业公司,并按照原合同约定将“自去年至房屋交付之日止”拖欠的房租支付给实业公司。判决生效后,田某仍不履行义务,该实业公司遂向卫东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卫东区人民法院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田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田某一直不见踪迹。据平顶山装修网小编了解到,6月 12
日下午,得到田某行踪线索的卫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迅速出击将其带回法院,但田某仍拒不履行义务,卫东区人民法院遂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罚款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