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停车位出售3.6万元/个 出租每月150元/个
物业单方面租售停车位 园林小区的业主炸了锅
于市区长青路上的园林小区最近炸了锅,原因是该小区物业中心未与业主协商,单方面贴出了车位处置公告,地面车位出售3.6万元/个,出租每月150元/个。而由于停车费纠纷,一辆停在小区保安室门口的业主私家车被砸,导致物业与业主的矛盾升级。
物业单方贴公告处置车位
据平顶山装修网了解,昨天上午,接到园林小区业主的投诉后,相关人士来到这个小区了解情况。在多位业主指引下,相关人士看到了小区内多处张贴的《园林小区车位处置公告》,大意是:地面车位3.6万元/个,地下车位12万元/个,地面车位临时费用150元/月,自2017年3月31日起,凡没有固定车位的车辆,一律禁止在小区内停放(按次停车超过两小时5元,过夜10元)。落款附有物业中心、公司纪委的电话。
对于物业单方面贴出的这则公告,业主李女士等人表示不能认同。李女士说:“物业贴出公告之前,既未召开全体业主大会讨论,也未与业主们协商,谁给他们的权力?他们有收费许可证吗?小区内的绿地、道路属于业主共有,谁给他们的权力可以随意划出地面停车位进行出售出租呢?”
相关人士在小区看到,每栋楼前的绿地上有地砖铺地,隔出了已编号的停车位。
正在采访中,有业主告诉相关人士,一辆业主的私家车被砸,部分业主与物业发生了冲突。
一私家车保安室门口被砸
相关人士随即来到园林小区西门,只见一群人正与身穿蓝色制服的保安理论,小区门内停放着一辆悦达起亚SUV,车顶有一块石头,车前挡风玻璃碎裂(下图),有警察正在进行现场调查。
这辆车的车主孙世恒是园林小区3号楼业主,据他说,20日上午10时许,他开车出门,保安让交停车费,他认为物业收费不合理拒绝交费,保安就不让他的车出门。他急着外出办事,就把车停在保安室旁边走了,“结果,今天早上有人给我打电话,说我的车被砸了。”
针对此事,园林小区的保安队长刘克平说:“20日晚8点多下雨了,我们几个人都在屋里,听到咚的一声,也没敢出来,随即报了警。”至于谁砸的车以及门口是否有监控,他表示不知道,监控也已坏了一个多月。
刘克平说,他们是祥威物业派驻园林小区的保安,咋收费是由物业中心定的,他们只是催促有车的车主去交费。经了解,他说的物业中心是平顶山天昊实业有限公司的物业中心,而天昊实业是平煤神马集团的下属公司。
小区物业部门解释
经平顶山装修网了解,昨天上午,天昊实业公司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也赶到了现场。天昊实业公司政工部的侯主任说,园林小区属于棚户区改造小区,与一般的商品房小区不同,房子才十几万一套。住户来自6个不同的单位,集团派他们公司代管小区的物业。他们是按照集团公司的车位处置标准,对园林小区的车位进行处置的。他表示,小区有地下车位100个,地面车位200多个,出售出租车位主要是用以弥补前期他们公司对小区路面硬化、绿化的投入。
关于收取临时停车费的问题,侯主任说,他们是按照有关法规,对进入小区的车辆超过2小时收5元,过夜收10元,小区业主如果按月交,每月只收150元。
物业管理部门:
需先确定车位的产权归属
新华区住建局物业办有关人士说,无论棚改房小区还是商品房小区,建设前都要经过土地及规划部门的审批,小区的土地性质及小区的绿地规划率都很明确,业主们首先要搞清楚园林小区的规划图。如果小区的绿地产权属于业主共有,那么物业部门就没有权力将绿地改为车位进行出售,如果经业主大会同意出售,出售所得应该归业主所有。
此外,根据市发改委、市房管中心联合修订出台的《平顶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我市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标准自2015年9月开始实行市场调节价,但是停车收费价格将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大会议定,并签订服务合同进行约定。